各单位:
根据《关于做好201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》(兵教发电〔2014〕30号),现将我校申报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流程
个人自愿向学院(部门)报名——学院(部门)初审通过后,由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对外交流合作处——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校内审查,并报学校领导审定——学校确定推荐申报名单后,由对外交流合作处负责指导老师进行网上申报。
二、申报时间
1、学校申报时间:请各单位将推荐材料(见附件)于4月4日(星期五下午6:00前)前报对外交流合作处办公室(行政楼409室)。
2、网上申报:由于国家要求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6日-20日,人事处将在4月10日前确定学校推荐申报名单,对外交流合作处工作人员将通知相关老师进行网上申报。
三、联系方式
人事处:张伟信 严兆府 0997-4680614(1)
对外交流合作处:李志军 马明 0997-4682653
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,认真组织老师学习附件2中的文件,积极推荐符合要求的老师进行申报。
(备注:按照学校领导最新要求,5年内有出国经历的不能申报任何出国项目。)
特此通知。
附件1:《关于做好201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》(兵教发电〔2014〕30号)
附件2:教师出国研修申请表(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)
对外交流合作处
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