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根据兵教发电〔2015〕33号《关于做好201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西部项目),为做好我校2015年西部项目出国留学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留学项目种类
本次我校教职工可申请的留学种类包括:高级研究学者、访问学者、博士后、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、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、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。
具体申报条件等,请认真阅读附件1《关于做好201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》(兵教发电〔2015〕33号)。
二、申报方式、截止时间
本次申报将采取“个人自愿报名——所在单位初选并向学校报送初选推荐人选——学校审查确定最终推荐人选——推荐人选网上申报——学校上报纸质材料及推荐意见函”的方式,人事处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报学校会议确定最终推荐人选,对外交流合作处负责咨询、出国留学条件资格审查及网上填报指导等。其中:
1、各单位初选推荐截止时间:请申报人员认真填写《塔里木大学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申请表》(附件2),并报本单位进行初选审查,各单位于2015年3月25日前统一将初选后推荐人员信息报送至对外交流合作处。
2、学校审查确定最终推荐人选截止时间:2015年4月3日。
3、网上申报:2015年4月6日至4月19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(http://apply.csc.edu.cn)进行网上报名。
4、纸质申请材料上报: 请按照《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》准备四份申请材料(一份原件,三份复印件),于2015年4月20日报送至对外交流合作处。
三、注意事项
从2014年开始,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公派出国留学政策进行了改革,特别是对申报者外语水平和邀请函等有专门的要求,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职工进行学习,督促教职工提前做好相关材料准备。
咨询电话:4682653
附件:1.兵教发电〔2015〕33号《关于做好201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》
2.《塔里木大学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申请表》
人事处 对外交流合作处
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