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、 外籍教师来我校后,公寓必须配备相关配套设施,外籍教师可根据自己生活习惯布置其公寓,任何人不得干涉。
第二、 外籍教师应爱护公寓内公有财产,不得任意损坏家具和电器,如有损坏,待离校时视损坏情况进行相应赔偿。
第三、 外籍教师有权拒绝任何擅自进入各自公寓的人员,如不能制止,可向学校外事办公室反映,及时进行解决。
第四、 外籍教师要严格作息制度,一般情况下,夜晚十二点半就必须返回公寓,并要求外来人员离开公寓,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外事办公室进行请示。
第五、 外籍教师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,与左领右舍搞好关系,避免邻里之间产生不必要的矛盾。
第六、 本制度对外交流合作处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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