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外籍教师教学管理基本纳入本校师资管理范围,注意发挥外教的教学特长,尊重他们的教学习惯,充分调动他们的教学积极性。
• 外教教学工作每周不低于 16 课时,给他们安排适当课程,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。
• 对外教使用的教材或讲义,指定的教参及出的考试题目要审定把关,使其尽可能符合教学大纲、考试大纲和学校的要求。
• 给每位外教配备一名思想素质好,业务能力较强的英语合作教师。合作教师应每期至少听课 20 节,及时交换教学意见,不断改进教学,并经常了解外教对教学的要求,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,以求及时、尽可能满足。
• 每学期应组织有关领导和部分教师听外教上课,评教评学,并组织学生进行调查,抽查有关作业,肯定和学习其长处,提出改进意见。每期参加全校教师的教学评估,由系主任,教研室主任和合作教师一道作出全学期的教学鉴定。教学优秀者报学校奖励,教学低劣不负责任者由学校报请上级部门批准解聘。
• 外教是我校聘请的教师,须同我校所有教师一样,认真履行教师职责,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。不得私自调课、缺课,上课时不但不得迟到或早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