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为推动塔里木大学与台湾静宜大学的交流与合作,根据两校签定的合作协议,应静宜大学的邀请,学校计划在全校范围内选拔交换生赴台湾静宜大学研读课程(春季班),现就此项工作做如下安排:
一、选拔程序:学生在各学院自愿报名,学院根据选拔条件初选后报对外交流合作处,由学校组织面试,确定最终人选。
二、研读方向:中国文学、经济管理、旅游、应用化学、食品科学。
三、选拔的基本条件:
1、交换生应为大三本科生。
2、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。
3、上一学年综合成绩列年级前五名。
4、心理健康、性格开朗、交流能力和适应能力强。
5、家庭经济条件能够负担其相关研读费用。
四、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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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 |
台币(NTD$) |
美金(US$) |
人民币(RMB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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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杂费 |
0 |
0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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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台证申请费 |
1000 |
35 |
24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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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费 |
1000 |
35 |
24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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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费 |
5000 |
170 |
119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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伙食费/月 |
10000 |
335 |
234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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娱乐费/月 |
4000 |
135 |
945 |
以一学期5个月计,预计总费用18230元人民币,实际发生费用(包括住宿费)以赴静宜大学办理手续时规定执行,由学生自理。以上费用不含两岸往返及研读期间个人消费费用,静宜大学提供住宿、免除学费。
五、研读期限:5个月。
六、上报时间:各院将初选后的交流生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学生证复印件、学年成绩单复印件、每学期平均成绩及班级排名、英语四、六级证书成绩通知单原件、学院推荐信等材料于2009年11月19日上午12点前报对外交流合作处。
联系人:石长青 马明 电话:4682653
附件:中国大陆交换学生申请资讯手册
对外交流合作处
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