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学院:
按照国家外专局要求,我校2010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工作现已开始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 申报原则和要求
1、2010年度聘请计划要立足“以我为主,按需引进,为我所用”的原则,聘请单位要科学合理地制定聘请计划。
2、聘请计划要紧密围绕国家重点领域,高校重点学科,引进国际一流的科学大师、科技领军人物,培养我国高水平自主创新人才和紧缺人才。
3、聘请计划要突出重点,减少普通常规项目,增加重点专业项目和特色项目。专家聘请工作务必要将落到实处,突出成效。
二 申报材料注意事项
1、请聘请单位认真填写“2010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申报表”(附表一),并将计划制定原则及依据在申报文中详细说明。
在院校受聘一学年和在新闻出版部门受聘一年的专家,占1人年计划指标;在院校受聘一学期,在新闻出版部门受聘半年的专家,占0.5人年计划指标;在华短期工作的专家,每四个人月折合1人年计划指标。1人年计划指标为9万元人民币。
2、凡涉及国家级、省部级重点项目,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,高新技术开发、产学研结合项目,高校重点学科、新兴学科、交叉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等项目,以及符合各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发展方向的项目等,列为重点项目,填写“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申报表”(附表二),包括“111计划”、“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”、“海外名师计划”、“与大师对话-诺贝尔奖获得者校园行”、“师资外语培训项目”等。
3、请聘请单位(项目执行人)认真总结2009年度外国文教专家工作,并将已完成和正在执行的聘请计划情况进行汇总,填写“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计划执行情况表”(附表三)。
4、对于2009年度的重点项目,聘请单位(项目执行人)应填写“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成果报告表”(附表四)。主要内容包括:项目的原有水平、外国专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挥的主要作用与贡献、现达到的水平,如填补国内空白、获得重大经济效益及具有推广价值等。对于尚未执行完毕的重点项目,须报送项目的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。
三 申报受理
受理截止日期:2009年12月3日下午6:30。
材料报送要求:纸质材料一式两份,并将电子稿发至maming@taru.edu.cn
联系人:石长青 马明 0997-4682653
附表 : 1、2010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申报表
2、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申报表
3、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计划执行情况表
4、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成果报告表
5、2009年我校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